5563-作者: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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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R1(-1):表示这两者关系是一样的,但是分类不同。孩子考试不及格不等于欺负同学,员工上班迟到不等于岗位工作没做,都是R1(-1),两者的责任属性范畴一样,但属性分类不同。不同的错误性质不一,我们不能将A错误强加在B错误之上,从而加深B错误的严重性,我们只需理性区分即可。

责任数学表达式 分析
责任第一现象
(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一层次:
Ra≠Rb
责任火眼金睛
R4(c)≠R1(-1) 原因责任低阶不等于角色责任低阶。有个人的小心思、小利益不等于就是违规;存有小人之心、只考虑一已私利的人不等于就会破坏制度、规则。
R4(c)≠R1(0) 原因责任低阶不等于角色责任高阶。极力解释原因与借口不代表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真实的意图而是为了不愿意多付出而已。
R4(c)≠R2(>0) 原因责任低阶不等于能力责任低阶。总是找理由、找借口不代表他真的是能力差,也许业绩或能力提升不上去的原因是其个人的小我利益没有满足。
R4(c)≠R2(N) 只考虑自己的人不代表或不等于他的能力真的那么强,很多人在利益面前摆出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装成能力很强的姿态。
R4(c)≠R3(0) 原因责任低阶不等于义务责任低阶,自私自利、小心眼不代表他就不帮忙。此公式说的是,碰到问题不帮助他人,而是喜欢找借口不等于直接拒绝的一类人。
R4(c)≠R3(+1) 这个公式有两种涵义:
1,一个责任低阶不等于另外一个责任高阶的现象分析思路。一种小我私利的做法不代表或不等于是考虑他人利益。
2,一个责任低阶不等于没有另一个责任高阶。因为两者责任属性不同,当两种责任关联时,就可以产生各种责任现象的本质规律还原与阐释。
刻薄挖苦他人不代表是帮助他人,动机不同。帮助他人、为他人好的成分带有小我不纯的动机。
R4(c)≠R4(c) 事情的起因出于某一种个人原因而非另一种个人原因。比如:有金钱欲的原因责任R4(c)-A 不等于权利欲的原因责任R4(c)-B;嘴上说着妒忌别人不等于一定背后有报负的行动。
R4(c)≠R(4) 出于个人私利的小我原因责任低阶不等于全心为公的大我原因责任高阶。真正的原因可能是出于满足个人利益,而嘴上却说的冠冕堂皇。
责任第一现象
(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一层次:
Ra≠Rb
责任火眼金睛
R4(C)≠R1(-1) 原因责任高阶不等于角色责任低阶。有大公无私的大我精神不等于就可以违规;捍卫公司的利益或战略不等于就能违反规章制度。
R4(C)≠R1(0) 原因责任高阶不等于角色责任高阶。有奉献精神、大公无私的人不等于做好了本职工作;有战略格局、眼光长远的人不等于或不代表一定不会犯错。
R4(C)≠R2(>0) 原因责任高阶不等于能力责任低阶。有大我精神、大公无私的人不等于他就没什么能力。一个有格局的人往往别人认为他说大话,没什么本事。
R4(C)≠R2(N) 原因责任高阶不等于能力责任高阶。有大我精神、大公无私的人不等于他能力很强,可能只是空有一腔热血。有雄心、有抱负的人不代表能力高强,也可能是说大话、放空话而已。
R4(C)≠R3(0) 原因责任高阶不等于义务责任低阶。有雄心、有抱负的人不代表就是夸夸其谈,信口雌黄。平时油嘴滑舌,当他立志做大事时我们常常认为他不着边际,拿来开玩笑的,但却不尽然。
R4(C)≠R3(+1) 原因责任高阶不等于义务责任高阶。大公无私、大我精神的人不代表团队协作一定就好。有志向、有理想的人不代表与人相处融洽,人际关系是另一回事。
R4(C)≠R4(c)
R4(C)≠R4(C) 表示一个人的两种不同性质内容的原因责任。比如在下属面前捍卫公司的战略推动不等于自己对公司发展的个人创新。 参考红军文章评价理解修正思路: 完全把主人翁两种R4(C)表现出来了!每个人也许有一种优秀原因责任优秀品质。 比如为了大局而委屈自己,可以做到舍我;但面临危险则是另外一种牺牲精神的R4(C),不一定有多少人能做到。 同样是R4(C),但却完全是不一样的境界! 我们可以隐喻前面一种是人的一种静态R4(C)的品质;而后一种绝对是人生动感的R4(C)。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激情燃烧的岁月2》电视连续剧。剧中一个连长平时都非常优秀,平步青云,做什么事情都R4(C)动感十足,可是在真的要上战场时,他却完全R4(c)私念,最终以白酒瓶砸自己脑袋而临阵脱逃,被贬为士兵甚至被送往军事法庭。 相反主人公石林平时处处是各种责任低阶,但关键时刻的总是R3(+1)利他行为或R4(C)奉献牺牲精神却大放异彩! 因此,一种R4(C)不代表另外一种R4(C),如果用这个不等式,需要文章中注明:一般人也许能够做这种R4(C)但不代表会做另外一种R4(C)。恰恰我们文中的主人公做到了两种R4(C),同时也告诉我们有的人作秀R4(C)不代表会真做危险下的R4(C),而主人公优秀之处在于做了这个R4(C)不代表不会做那个R4(C)!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一层次:Ra≠Rb责任火眼金睛:R1(-1)≠R1(-1)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文章关键词: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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