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发小,她学的国际贸易,大学毕业在深圳一家跨国企业上班,没过两年被派到国外工作了。从那以后我俩的联系就没有像以前那么频繁了。
有一次,我们在ICQ(一个类似QQ的社交平台)上说好,晚上11点她给我打电话。
那会我在广州上班,七月份天气热,在外面跑一天身上粘粘糊糊的特别难受。可我们住的是员工宿舍,洗澡是要轮流的,趁着空位要抓紧时间洗漱。10点40的时候浴室空闲了,我看了看表,犹豫了一下。如果现在去洗澡,万一来电话了怎么办?可现在不洗,打完电话之后又怕太晚了。
于是我就把手机拿到了浴室,放在一个角落的小凳子上,心想离花洒挺远的,应该不会被淋到水,而且来电话也能及时接听。
谁知道洗完澡戴上眼镜一看,才发现手机进水了!我又气又急,赶紧把水擦干,打开屏幕一试,大半部分屏幕操作都失灵了!不过还好,拨电话的部位还勉强能起作用。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就坐在那干等着。
等她打过来电话的时候都11点20多了,划了好几次接听键才接到电话。我还没等她说话劈头盖脸就一顿:“说好的11点为什么不准时打电话来?如果准时打来了我的手机也不会进水!你都出国了,干什么能不能有点时间观念?”
她很懊恼,跟我说:“我们公司临时有会,到现在还没结束,就是为了给你打个电话,冒着挨骂的风险特意请示领导提前离开了,你什么原因都不问,上来就一顿骂!你的手机进水关我什么事?”
……
我俩就花着国际长途的钱在电话里吵了3分钟后很不愉快的挂了电话。
4R4P分析:
说好的11点来电话,结果11点20才来,我确实可以作为责任客体去评价她的失约R1(-1)行为。但是手机进水可是我自己的失误R1(-1),我又怎么能去当责任客体对发小评价我手机进水的原因就是她呢?真是太R3(0)了!
正是争当责任客体去评价对方的行为,引起了我朋友的不满,她便开始对我的错误行为进行负面R3(0)的评价。我们彼此用负面的语言去评价对方,你一句、我一句,针尖对麦芒,结果就闹的很不愉快。事后就算我给她赔礼道歉,这件事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无法改变它的存在!
中国4R4P管理学院R3友情提示:
当我们自己做错事需要向对方宣泄情绪的时候,注意自己的言语。当我们是责任客体的时候,站在责任主体的角度考虑问题,拥有责任主体思维才能交流顺畅、沟通愉快,良好的保护我们的友情、爱情和亲情 !